东莞市住建局自12月26日发出通知之日起,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三年或者房地产权证
东莞市其他地区新建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三年方可上市,二手商品住宅暂停实施限售政策。 这意味着,东莞全区32个城镇街道即日起取消购房限制。
东莞市住建局自12月26日发出通知之日起,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东莞市住建局自12月26日发出通知之日起,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三年或者房地产权证
东莞市其他地区新建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三年方可上市,二手商品住宅暂停实施限售政策。 这意味着,东莞全区32个城镇街道即日起取消购房限制。